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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开展校办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最近,国务院办公厅、市教委及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先后发文要求教育系统开展校办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为了有效推进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日前,我院专门成立了以王希忠副院长为组长的“校办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产学合作办公室、资产管理处、保卫处、后勤集团、校办企业的部门领导组成。
6月6日上午,“校办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召开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对校办企业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此次活动的内容包括:1、对生产设备、运输工具、配电、供水、燃气设备设施进行检查;2、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应急照明设备、疏散标识是否完备有效;3、督促承担学生实习的校办企业完善保障实习人员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
小组成员对承担学生实习任务的矿用厂、汽修厂、机电开发公司进行了重点检查。通过进行排查隐患治理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各企业对应急照明设备、储气设备、消防设备等进行一次重点维修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领导小组要求院属各企业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积极贯彻和落实我院制定的各项责任目标和要求,认真排查和整改各种隐患,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到实处,确保我院校办企业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