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定》9月1日起正式实施
8月31日下午,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北京市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定》新闻发布会。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对外新闻处处长叶昶主持。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北京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出席,对《北京市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定》进行解读,并回答记者提问。
一、本市加强单位主体责任落实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区、各部门、各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指示为引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把消防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抓紧抓实,在加强社会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上开展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监督指导主体责任建设。落实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分行业、分领域编制16个重点行业领域48类业态隐患目录,指导社会单位提高火灾隐患“自知、自查、自改”能力。全面识别火灾危险源和风险点,将医疗和养老福利机构、文物古建筑和博物馆、高层建筑和大型商业综合体、学校和幼儿园、危险化学品场所和劳密企业、轨道交通和地下空间“六类高风险场所”,作为主体责任建设的重中之重,全面实施“组团体检式”检查服务,指导推进社会单位标准化管理,提升自主管理水平。联合多部门针对施工动火、“两个通道”、厨房烟道、村民自建出租房、管道竖井、电动自行车等“六类薄弱环节”,以及剧本娱乐、光伏发电、生物调和燃料油等新业态新领域,分类施策、精准指导。这一系列举措,进一步健全了本市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体系,也为此次规章立法奠定了坚实的实践基础。
二是深化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我们积极争取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支持,将消防总队纳入首都标准化委员会成员单位,履行标准化工作行业管理职责。市委市政府出台《北京市“十四五”消防安全管理标准专项编制规划》。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委、市民政局等15个市属部门,共同开展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制定工作,构建涵盖11类重点行业、32类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标准体系框架。截止目前,已发布实施了大型商业综合体、轨道交通施工现场、养老机构等5部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同时,建立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标准体系,联合天津市、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共同立项发布2部京津冀标准。今年还将组织修订医疗场所、文化产业园、大型游乐场所等6部标准。目前,消防安全标准化工作已经成为各行业领域社会单位加强消防安全工作、规范自主管理行为、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
三是持续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分行业、分领域开展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政府、行业部门一线检查执法人员“两类关键人群”消防培训。针对高风险场所和薄弱环节,持续开展面对面专题业务培训,逐步实现重点人群全覆盖。连续3年将重点人群“一警六员”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纳入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组织开展“小火会用灭火器、大火会用消火栓”为核心内容的实操实训,实训100余万“见火不慌、抬手就灭”的“准消防员”。今年面向医护人员、教职员工、环卫园林等专业领域,再培训不少于30万人。通过主流媒体,微博、抖音等新媒介,以及户外大屏、社区宣传栏、电梯广告牌等阵地,加强对消防法律法规、常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识险避险能力;继续加强典型火灾案例、突出执法案例、重大火灾隐患曝光力度,以案说法、以案示警,让广大群众和社会单位了解消防责任、学习消防责任、落实消防责任。
四是推动社会单位自防自救力量全覆盖建设。去年,市政府出台《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大力推动全市社区(村)自防自救力量全覆盖建设,累计建成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2.5万余个。今年,重点推动自防自救力量配备“四有一连通”装备,即配备基本灭火器材、基本破拆器材、基本个人防护装备、移车器和公网电台;落实市政府重要民生实事,为全市1万个社区、重点单位的志愿消防队配备应急通讯及灭火救援器材。推行“四快”应急处置规程,在重点单位推行消防控制室、视频监控室“两室合一”和突发情况快确认、快调集、快启动、快疏散“四快”应急处置规程。强化“四联”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消防站与辖区自防自救力量常态化的联勤、联训、联调、联战“四联”工作机制,加强协同配合,提升快速响应水平。通过以上机制措施,指导帮扶社会单位落实应急处置主体责任。
五是促进消防技术服务行业发展。构建“单位自主管理、服务机构专业支撑”的消防主体责任保障机制。取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许可,推动消防技术服务市场活跃发展,我市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由2019年的80余家增长到现在的300余家,数量增长近3倍。加强服务机构事中事后监管,制定《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服务规范》《电气防火检测技术规范》,让机构行有所依;将服务机构执业质量和从业条件检查纳入消防部门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并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督促机构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自觉提升服务质量,为社会单位更好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供消防技术服务保障。
六是加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科学制定监督检查计划,实行以“双随机”监管为基础,专项整治和跨部门综合监管为补充的消防监管机制,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单位的执法力度,重点检查社会单位在消防安全制度建设、宣传培训、日常管理、值班值守、设施维护、预案演练等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加快消防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将消防审批、行政处罚、火灾事故、安全承诺履行情况等信息记入信用记录,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强化火灾事故责任调查处理,查原因、查教训、查责任。通过有力有效的监管,切实督促社会单位落实好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二、加强《北京市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
此次《规定》立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聚焦本市消防安全工作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通过构建完善的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内生机制,充分激发社会单位开展自主管理的主观能动性,对于进一步夯实社会火灾防控基础,有效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具有重要意义。《规定》发布后,各级政府部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及其他组织、有固定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都要抓好《规定》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
一是认真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各社会单位要组织对《规定》进行学习,逐条按照《规定》条文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梳理,认真查找不足,建立健全全员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特别是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以及单位的实际控制人等各类社会单位“一把手”要熟知法定职责,负责健全责任体系、确保消防安全符合要求,保障资金投入、研究处理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实行消防安全责任考核并严格落实奖惩制度,全面督促本单位逐级逐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位。社会单位要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如实在信息系统记录检查情况,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同时,要认真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建立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进行综合演练,全面提高初起火灾处置能力。
二是在全市组织开展《规定》的宣贯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将学习贯彻《规定》列为普法重点工作任务,要按照市防火委制定的学习宣贯工作方案,结合各单位工作实际,明确宣贯内容、职责分工、阶段要求,制定具体的宣贯计划,并认真抓好落实。要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将《规定》纳入对社会单位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培训内容,指导社会单位认真执行《规定》要求的各项制度。
三是强化消防安全监管责任。有关政府部门要把《规定》落实情况纳入对本行业、本领域社会单位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要督促整改、依法处理。针对《规定》内容,市消防救援总队要加快制定出台配套制度和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后续衔接工作。同时,还要做好《规定》实施情况的动态评估,确保《规定》的实施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