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二级学院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增强二级学院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北京市实施
<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的办法》,参照《北京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基本标准》,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首都高职教育改革发展大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本着从严要求、以评促建、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考核程序,不断完善考核工作机制和考核评价体系,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面、客观、公正、公开地考核评价基层党的建设情况,不断推动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为早日实现“建成特色鲜明、全国领先的高水平职业技术学院”的奋斗目标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二级学院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考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校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校领导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组织部长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包括:党政办公室、党委统战部、党委宣传部、纪检监察办公室、学生工作处、保卫处、校工会、校团委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党总支书记。考核工作办公室设在党委组织部。
三、考核程序
1.自查自评阶段。各二级学院对照《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二级学院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对本单位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检查,形成自评报告并给出自我评价得分。
2.现场检查阶段。学校考核评估工作组按照《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二级学院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考核指标体系》,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二级学院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认真、负责地给出考评成绩。
3.汇报交流阶段。学校党委组织考核汇报交流会,听取各二级学院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汇报。
4.认定考核结果。学校党委根据各二级学院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自评报告、考核评估工作组评定成绩以及汇报交流情况等认定考评结果,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对考评优秀的给予一定奖励,对考评中出现的问题和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要求其限期整改。
四、考评等级
基础工作分140分,特色工作分10分,满分150分。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具体如下:
优秀:总分≥130分。
良好:130分<总分≧110分。
合格:110分<总分≧90分。
不合格:总分<90分。
五、其他
1.二级学院每年进行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自查自评,学校每三年开展一次二级学院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考核,由学校党委统一组织实施;相关材料由党委组织部统一整理归档。
2.没有建立学生党支部的二级学院,有关学生党支部的考核指标不计入考核结果。
附件: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二级学院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