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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领导班子调查研究工作制度(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弘扬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的良好风气,使调查研究成为领导干部密切联系群众,保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有效措施,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开展经常性调查研究。领导班子成员要经常性地深入分管部门和所联系的院(系、部),了解和掌握师生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的决策部署的理解、执行的情况,及时摸清师生的思想状况和愿望要求,帮助和指导解决基层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第三条 开展专题调查研究。领导班子成员可根据学校每年的工作要点,结合各自分管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确定调研课题,制订调研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虚心听取广大师生员工的意见,做到调研主题明确,掌握情况准确,解决问题思路清晰,措施有效。专题调研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对调研情况进行整理总结,形成调研报告。
       第四条 围绕领导班子决策开展调查研究。在事关学校改革发展和师生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之前,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或党委书记、校长的要求,带领有关部门负责人,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进行充分论证,促进科学民主决策。
       第五条 开展典型调研。领导班子成员可以针对党建工作、教育教学工作和管理服务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深入调研,及时总结、挖掘和推广。
       第六条 调查研究包括校内、校外调研。校内调研形式包括集体座谈、专题讨论、个别访谈、实地走访、问卷调查等。校领导校内调研计划应事先告知学校党政办公室,由党政办公室统筹安排,避免多个调研组同时到同一个基层单位进行调研,增加基层单位负担。领导班子成员带队进行校外调研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请假制度。
       第七条 加强调研成果交流。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要提交一份专题调研报告。学校领导班子要定期召开调研成果交流研讨会,努力在领导班子中形成重视调研的良好风气。

2014年3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