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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队伍建设管理办法

为加强学院安全员工作的队伍建设,建立起安全员队伍,稳定发展的机制,使安全员队伍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安全员的组织构成

安全员是指在院保卫处指导下的由部门推荐、学院批准的兼职负责安全保卫工作以及专项安全工作的人员,具体包括:治保人员、业余消防队、快速反应队伍、交通安全员。

二、安全员队伍的组织领导

安全员队伍平时接受院保卫处的业务指导,由院保卫处组织其学习、训练。当遇有突发事件时,由院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统一指挥调动。

三、安全员的培训

1、 每学期由院保卫处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理论学习,平时自己结合实际工作强化学习和技能的提高。

2、 业余消防队每年组织一次消防实战演练,并对全院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和熟悉。做到对消防设施底数清、情况明。

3、 交通安全员每季度组织一次学习,并通报本季度的交通安全情况。

  快速反应队伍,每学期演练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