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换校园车证完善相应档案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全体教职员工:
根据北京市教育两委、交通安全委员会、公安交通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全市高校交通安全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和上级机关“十九大”安保维稳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现决定,对全校在编教职工和无固定期限合同员工的机动车(含摩托车)校园出入证(以下简称“车证”)进行重新核发并完善相应车辆档案,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凡2017年3月以来,办理车证时已提交审批表及佐证材料的,由保卫处、人事处复核后直接向车主发放新版车证,不必再重新填表审批。
二、申请更换校园车证,先下载《校园机动车出入证审批表》(学校官网—保卫处—下载中心—机动车校园出入证审批表),然后正反面打印,将信息填写完整,仔细阅读承诺书确认签字后,由部门(单位)负责人审签并加盖公章。
三、持审批表及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到保卫处(匠心楼113室,联系电话:51511012)办理车证。如果行驶证所有人不是教职员工本人,还需附上证明双方为同一个共同生活家庭的佐证材料(如结婚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相互为同一生活家庭成员的真实性声明或其他证明材料等。)
四、本次集中更换车证截止到2017年10月27日,更换的车证为长期有效。各部门(单位)要安排专人集中到保卫处办理一次,其余由教职员工在截止日前自行办理。
五、根据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机动车出入校园管理办法》(2012年10月12日发)的有关规定:教职员工每人或每个双职工家庭可办理两个汽车出入证,申请材料上要注明主车(常用车)、副车。
六、若教职员工使用的汽车为租赁车辆,办理车证时须提交租赁合同或证明材料。只为使用租赁车辆的教职员工办理一个汽车车证。
七、本次更换车证截止日之后,原核发的校园通行证(A证)全部作废,车辆电子门闸管理系统原有信息全部注销。
八、本次集中核发车证工作结束后,以后随时受理教职员工新投入使用车辆办理车证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