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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制七类违法 安全文明出行

发布时间:2014-12-05
        2014年12月2日,是我国第三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今年的活动主题为“抵制七类违法,安全文明出行”。这七类交通违法行为,包含了“超速、超载、酒驾、毒驾、闯红灯、违法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  
  今年我们将以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主题“抵制七类违法,安全文明出行”为重点,向大家详细介绍交通违法的危害和安全出行建议。温馨提醒:交通安全你我有责,请安全文明出行!  
          一、超速行驶的危害     
       第一,超速行驶影响驾驶员的视觉。车辆在行驶中,驾驶员的视野、动视力、周边视力都随车速的变化而变化。超速行驶,使驾驶员视野变窄,视力减弱,对前方突然出现的险情,难以及时、准确、妥善地进行处置,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第二,超速行驶使制动非安全期延长。车辆的制动距离主要受车速制约。由于惯性作用,车速越快,制动距离越大,制动非安全期越长。超速行驶制动非安全期延长,从而也就增大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第三,超速行驶影响车辆的操作稳定性。超速行驶车辆操作稳定性恶化,特别是在弯道处行驶,由于离心力的作用,易使车辆向回转中心外侧发生侧滑或倾斜。过大的离心力使车辆变得极难驾驭,甚至失控。此时,如果在路面附着系数较小的道路上行驶,就可能测滑、撞车或撞岩;如果在路面附着系数较大的道路上行驶,就可能造成翻倾等事故。    
  第四,超速行驶增加道路上的交织点和冲突点,因为超速行驶,造成超车的机会就会增多,每次超车,都必须提高车速进行高速交会;被超者则需减速让行,这就增加了道路上的交织点和冲突点,从而增多了发生事故的可能性。    
  第五,超速行驶会造成心理紧张,措施失当。驾驶员在超速行驶中,如果突然遇到意外情况,心理就会极度紧张,慌乱之中根本无暇冷静思考、准确判断,采取的紧急措施常常是顾此失彼、欲避却趋,交通事故往往就在此时发生了。  
         二、超载行驶的危害
       损坏车辆、转向沉重、制动距离延长  
       第一,缩短汽车使用寿命,加速零部件的老化。汽车的制造是根据技术数据确定下来的,载重限量也不例外,一旦超载就会使原来的设计数据发生改变。比如:铆钉松动,紧固螺丝脱落,焊接点脱焊断裂和整体车架变形等。超载缩短了车辆的使用寿命,加速了橡胶、塑料新件的老化。  
       第二,加缩轮胎的磨损和变化。汽车轮胎是根据汽车总重量设计生产的,并留有相当的安全系数。但当汽车超重时,就会使轮胎吃重而产生变形。同时加大摩擦,也会导致轮胎寿命缩短。据测定,超载20%时,轮胎寿命减少30%;超载40%时,轮胎寿命则缩短50%。  
       第三加速发动机损坏。汽车超载后给发动机带来很大的损坏。首先是负荷加大,动力不足。长时间的低速行驶,导致发动机过热,加剧零部件的损坏。同时也加大了耗油量,增加了运输成本。  
       第四,转向沉重,离心力增加,影响汽车的操纵性能。超载会造成转弯时离心力增大而影响到汽车行驶的稳定性减小而引发事故。  
       第五,降低制动性能,增长非安全区距离。影响汽车制动距离的因素很多,其中汽车载荷的变化会直接影响到制动距离的长短。载荷汽车在制动时,载荷物前倾,前轮载荷增加,后轮相反。这样就使得地面附着力改变而连带改变制动距离。满载时的汽车速度小于空载车的汽车减速度。实验证明:时速在30公里时,重量大于3吨的载重汽车,每增加一吨的重量,制动距离则要延长0.5-1.0米,至于超载汽车由于惯性加大,制动距离更长一些。非安全区距离的延长,往往给驾驶员造成始料不及的心理压力,从而招致车祸的发生。  
       第六,缩短弹簧钢板寿命。减少车辆的通过力。由于超载运行,弹簧钢板受力过重,运行中连续反弹,反而缩短了寿命。由于载荷过重,使车体整体下沉,缩小与地面的距离,减小汽车的通行能力。  
       总之,超载对汽车本身的寿命,对交通安全和运输成本、核算都有相当大的危害,司机朋友,千万不要被经济利益驱动,只顾眼前的蝇头小利而招致严重的后果。  
         三、酒后:人麻木、眼模糊、大脑兴奋难自制
        科学研究发现,驾驶员在没有饮酒的情况下行车,发现前方有危险情况,从视觉感知到踩制动器的动作中间的反应时间为0.75秒,饮酒后尚能驾车的情况下反应时间要减慢2-3倍,同速行驶下的制动距离也要相应延长,这大大增加了出事的可能性。资料表明,人呈微醉状开车,其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为没有饮酒情况下开车的16倍。所以,饮酒驾车,特别是醉酒后驾车,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危害是十分严重的,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触觉能力降低。饮酒后驾车,由于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第二、.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对光、声刺激反应时间延长,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相应延长,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如眼、手、脚之间的配合功能发生障碍,因此,无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  
       第三、.视觉障碍。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同时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  
       第四、.心理变态。在酒精的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地估计自己,对周围人的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干出一些力不从心的事。  
       第五、.疲劳。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的行为。  
         四、毒驾:精神亢奋、产生幻觉、操作失误
       吸食合成毒品人员在吸毒后,所产生的精神极端亢奋甚至妄想、幻觉等症状,会导致驾驶人脱离现实场景,判断力低下甚至完全丧失判断。因吸毒后驾驶机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不断增多,特别是导致多人伤亡的恶性交通事故时有发生。  
英国一项研究表明,酒后驾车比正常反应时间慢12%,“毒驾”则比正常反应时间慢21%,吸毒后人往往会出现幻象,驾驶能力严重削弱,为恶性交通事故的发生埋下隐患,毒驾作为危险驾驶罪危及到人们的安全。  
         五、人行横道上闯红灯。  
       虽然行人遵守了在人行横道上通过道路的规定,但在交通指示灯为红灯的情况下,强行通过道路。不走人行横道横穿道路。  
       第一、.行人为节省过路时间等原因选择不通过走人行横道的方式穿过道路,甚至翻越护栏横穿道路,致使机动车驾驶员不能合理避让,导致发生交通事故。  
       第二、.在车辆拥堵路段与机动车混行。在某些车辆严重拥堵的路段,容易发生人车混行、不遵守交通规则的情况,行人往往不听从交警的指挥,快速穿梭于机动车之间,如有不慎极易发生人车相撞的事故。  
       第三、.在禁止行人通行的高速主干路上通行。机动车驾驶员在高速行驶过程中不容易采取紧急制动,尤其是夜间、阴雨雾霾等条件下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行人受伤甚至死亡。
       六、占用应急车道  
       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极易造成交通事故。
       第一、交通违章司机往往不知道按照规定设立警示标志等,给正常通行车辆带来极大安全隐患,也严重威胁司机及随车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二,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行驶、停车,会造成前方发生交通事故后,堵塞应急车道,造成交通中断,使救护、消防等车辆无法进入事故现场对伤员进行救治,造成伤者的死亡,无法扑灭火势,造成严重火灾后果,处置指挥人员无法指挥处置等;如果是危险品车辆事故,后果更是不堪设想。 此外,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行驶、停车,影响到了高速公路的正常交通秩序。  
       第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除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外,其他机动车不得进入“应急车道”内行驶或者停车。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或者故障确需在应急车道内临时停车时,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灯光、设置故障车警告标志。据了解,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行驶、停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规定,将分别处以200元的罚款。
       七、不礼让斑马线  
       据统计,就全国范围的斑马线前事故看,私家车、货运、出租客运车辆不礼让斑马线导致事故最多,分别占全部车辆事故的72.6%、9.9%和7.7%。根据省公安厅交管局提供的数据,去年我省斑马线前不礼让导致的事故387起,造成101人死亡,354人受伤。而今年1到10月份,我省斑马线前不礼让造成事故323起,死亡69人,受伤290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应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同时,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与使用规定》的规定,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记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