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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四学生因醉驾被刑拘

发布时间:2011-05-26

      “叔叔,我错了,您能不能不拘留我,”5月3日,24岁的大四学生小张醉酒驾车发生事故后,在现场苦苦哀求交通民警,面对即将受到的刑事处罚,对于明天就要参加毕业考试的他,将付出的代价可能不止这些。

小张是北京一所大学的大四学生。3日20时30分许,他开着家里的车在北京市海淀区与一辆小客车发生剐蹭事故。
海淀交通支队民警赶到现场后,对两车驾驶员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小张的检测结果显示,他有醉酒驾车的嫌疑。民警立即联系医疗部门,对他进行现场抽血化验。
“叔叔,我错了,您放了我吧,”等待抽血的时间里,小张一直紧紧拽着民警的手。民警告诉记者,当时小张摇摇晃晃、语无伦次。经专业机构鉴定,小张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165毫克,超过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80毫克的醉酒驾车标准一倍多。
4日下午,小张得知自己即将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3日中午,我和朋友喝了几瓶啤酒,回去歇了几个小时,没多想就开车出来了,”已经清醒的小张说:“我太天真了,侥幸认为自己没事,给大家添了这么多麻烦,对不起。”
小张告诉记者,5日他就要参加毕业考试。“您别让我们学校知道行吗,我怕学校不让我毕业。”小张说。
提到小张,负责办理此案的民警都是摇头叹息:“太可惜了,上了四年的大学,就是因为一时侥幸,可能会影响他的一生。”
“从人情上,我们都十分同情小张,但法律是严肃的,他违反了法律,就要受到法律的惩罚。”海淀交通支队副支队长肖伟明说:“作为交警,经常和事故打交道,每一起事故都是违法造成的。一时的侥幸造成的也许是一生的悔恨。”
按照《刑法修正案(八)》和最新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小张同学醉酒驾车不但要面临拘役的刑事处罚,还将被吊销驾驶证,5年之内不得再次取得。醉驾的后果不但是刑事处罚,而且小张同学将不能正常毕业,对其影响更是多方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