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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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机动车出入校园管理办法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保卫处
关于机动车出入校园管理办法
(暂行)
为维护校园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方便师生员工出行,规范校园停车管理,预防各类交通事故,根据北京市教工委、北京市教委、北京市交通安全委员会、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联发(京交安办字〔2011〕1号)《关于加强全市高校交通安全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交通管理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机动车出入校门实行出入证管理
二、出入证类别及发放范围:
学院机动车辆出入证分为A、B、C三种,有效期限均为一年,过期作废。具体发放范围如下:
1.A证:在职教职工车辆及学院公务车辆。
2.B证:返聘人员、外聘教师车辆。
3.C证:与学院有长期业务往来的人员车辆。
三、办理出入证手续
1.A证:以组织人事部编制内人员及合同制留校生为准。持本人校园卡及本人机动车行驶证到保卫处办理。
2.B证:以组织人事部或所在部门提供的人员名单为准。持本人身份证、机动车行驶证到保卫处办理。
3. C证:由相关主管部门提供名单。持本人身份证、机动车行驶证到保卫处办理。
四、特种车辆(如救护、消防、工程抢险、邮政、城管、公安、运钞、环卫等车辆)无需办理出入证。
五、来校参加各种会议车辆无需办理出入证,由承办或协办单位提前两天报保卫处备案并自行打印日期出入证,届时给予放行。
六、来校办事的车辆,经与相关部门联系确认以后,登记放行。
七、出租车、学生车辆禁止进入校园。
八、学院一级防控期间,无出入证车辆禁止进入校园。
九、车辆停放规定
1.校内地下停车场只限在职教职工的车辆停放。
2.校园内所有车辆一律按划线车位停放,未划停车泊位的任何区域及道路禁止停放机动车辆。
3.出入证是出入校园的通行凭证,不等同于停车证,持证车辆在校园内发生的一切事故由车主自行承担。
4.出入证仅限本人使用,禁止转借他人(包含自己的子女、亲属)使用。
十、本办法发布之日起实施。
十一、本办法由院保卫处负责解释。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保卫处
2012
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