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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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五一”及春游期间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为确保“五一”及春游期间的交通安全,社绝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根据市安办和交管局统一部署,现就加强我院“五一”及春游期间的交通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五一”期间的交通安全宣传管理工作,在部门内部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全面开展交通安全大检查,不提倡节日期间集体组织外出旅游。
二、凡集体组织旅游的部门要严格落实主管领导责任制,要有老师带队,并尽可能租用专业客运单位车辆。对车辆严格检查,确保机件齐全、灵敏、有效。严禁到不具备安全条件的景点旅游。同时,要按学院大型活动管理规定的要求及时向保卫处书面申报,由保卫处登记备案。
三、因把关不严、到不具备安全条件景点旅游发生事故的,将追究部门领导责任。
四、驾驶员要讲究交通公德,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通民警指挥,做到不超载、不超速、不抢行、不猛拐、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车。行车中,旅游群体不得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车外,停车时不要在车前、后猛跑,确保“五一”及春游期间交通安全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