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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庆节放假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9-28

根据上级和学院“中秋、国庆节”放假期间要求,为确保“中秋、国庆节”期间学院的安全稳定,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各部门要从维护学院安全稳定的大局出发,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深入贯彻学院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稳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全院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强化监督管理,全面落实安全责任。部门“党政一把手”要亲抓主管,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深入开展自检自查,积极整改安全隐患
   
     各部门要在保卫处国庆节放假前安全检查的基础上,深入开展一次自检自查和安全稳定工作研判,积极整治各类安全隐患。要把消防安全、房屋和公用设施安全、以及教室、实验室、机房等场所作为检查重点,要确保消防设施完好和消防通道畅通,严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采取积极措施确保不出事故,并及时上报学院。
         
三、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国庆节前,各部门要通过各种形式集中开展师生安全教育活动,针对师生特别是国庆节放假期间外出活动的师生,要深入开展防火、防盗、防诈骗、防抢劫、防交通事故、防自然灾害等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师生安全意识,提高自我安全防范能力。各部门组织开展大型活动要按规定进行申报并制定安全工作预案,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四、加强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根据学院的要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交通安全工作,对本部门机动车驾驶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学习交通法律法规,切实做好本部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公车管理工作。要对本部门师生员工,尤其是假期外出旅游人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确保不发生各类严重交通事故。
         
五、加强学生公寓和公共场所的安全管理
   
     学生公寓要加大管理力度,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和出入人员的检查登记工作,严禁校外人员留宿,加强对值班人员的教育,提高防范意识,严格落实责任制度。图书馆、教室、食堂等公共场所要加强安全管理,必要时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巡视,避免盗窃、遗失、防火等各类案件的发生。

六、加强施工现场、出租房屋和外来人口的管理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本部门施工现场、出租房屋和外来人口的管理,加强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杜绝违章操作,杜绝临时工宿舍私自留宿、违章接线、违章使用电器现象。
        
七、加强后勤保障与服务工作
        
饮食中心要认真做好饮食安全工作,防止食物中毒等相关事故的发生;做好在校学生饮食服务,保证饭菜质量。后勤集团做好水电气热保障工作。
        
八、严格执行值班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报送工作
       
 领导带班、中层干部值班,相关部门安排人员值守。做好巡视、检查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及时解决。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将各类影响安全稳定的信息上报,确保信息畅通,严防瞒报、漏报、迟报情况的发生。
          九、做好校门管理和校园巡逻,充分利用技防设施确保“两节”平安

保安员要加大安全巡逻的力度,对可疑人员认真盘查,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上报给值班干部。中控室要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地段的监控力度,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上报值班干部。

 十、做好应急预案和突发事件处置准备工作
      
“两节”期间启动一级防控等级,各部门要完善突发事件的应对机制,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保证能够及时有效妥善处理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确保国庆节放假期间师生安全和学院安全稳定。

保卫处   
2012 9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