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校务工人员、机动车辆(C证)办理出入证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门管理,确保校园安全,现就在校务工人员和机动车出入管理通知如下:(仅限持有C证的人员)
一、在校务工人员
1、在校务工人员包括:学校正式编制及留校生以外的务工人员,包括各部门所聘劳务派遣人员、短期工作人员、承包经营人员等。
2、出入证办理:在校务工人员凭有效出入证出入校门。
(1)后勤集团所属务工人员出入证由后勤集团自行办理,并将人员名单和式样报保卫处备案。加强日常管理,务工人员离开时应将出入证收回。
(2)其它部门务工人员出入证由保卫处办理。相关部门办理出入证时应填报申请表并携带一寸照片两张,并在照片背面注明本人姓名,人员离开时应及时通知保卫处并将出入证收回。
3、出入证有效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二、机动车辆
1、现有机动车辆出入证(C证)有效期截止到9月30日,各部门应在9月30日之前统计符合**标准的机动车辆,填报申请表报保卫处。
2、机动车辆出入证办理原则:
(1)有长期供货协议的货运车辆可以办理。
(2)小轿车原则上不予办理。
3、协议终止时,有关部门应及时将出入证收回并交到保卫处。
4、原有机动车辆出入证(C证)由相关部门收回交到保卫处。
三、在校务工人员出入证和机动车辆出入证(C证)申请表可在保卫处网页下载中心下载。
保卫处
2014年9月22日